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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28   浏览:次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部署,我省将举办河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根据工作安排,本届大艺展由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师范大学承办。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组织机构

省教育厅和河南师范大学组织成立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设置全省汇演阶段执行委员会,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师范大学。各高等学校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校大艺展的组织实施、项目评选和推荐等工作。

四、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高校校长书画作品5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3个类别。

五、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省内高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参加对象为省内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

六、报送数量

(一)本科院校报送数量分配

各校可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10个;艺术作品20幅;艺术实践工作坊2个;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篇;校长书画作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二)高职高专院校报送数量分配

各校可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6个;艺术作品20幅;艺术实践工作坊1个;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2篇;校长书画作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七、活动安排

(一)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4—8月)

各高校应按照本届展演主题,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将大艺展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高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在组织开展校级现场展演展示并公示的基础上,推荐优质项目参加省级展演。

各校要加大校级展演宣传报道力度,学生参与率等校级展演开展情况、宣传报道等将作为高校展演团体奖评定的重要参考。

(二)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9—12月)

省级展演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师范大学承办,内容包括艺术表演类节目专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展等。各高校按照报送数量,将本校展演活动总结及各类别作品报送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另文通知)。现场展演期间,省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规范开展项目评选,推出一批校园艺术精品,推动优秀展演作品展示,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创新发展。省级现场展演期间,将遴选优秀节目及作品报送至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展示交流。

(三)全国汇演阶段(2027年1—6月)

全国汇演由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我省将根据教育部安排组队参展,彰显我省高校美育的丰硕成果与实践成效。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展演团体奖,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及优秀团员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展演团体奖

展演团体奖由各参展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活动组委会根据校级展演组织开展情况、省级活动获奖情况评定团体一、二、三等奖。校级展演开展情况需登录网址:https://yszy.eduyun.cn/hd/dyz(登录账号另行分配),上传校级活动开展视频、图片,开展时须有“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大学校级展演/河南省级展演”标识。

2.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

艺术表演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个人专项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用于奖励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节目。各高校在组织校级展演、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节目。组委会组织按类别评选出艺术表演奖一、二、三等奖,并认定个人专项奖和灼华奖。

3.艺术作品奖

艺术作品奖用于奖励艺术作品类的获奖项目。各高校在组织校级展演、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作品。组委会组织按类别评选出艺术作品奖一、二、三等奖。

4.艺术实践工作坊奖

艺术实践工作坊奖用于奖励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获奖项目。各高校在组织校级展演、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工作坊。组委会组织评选出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一、二、三等奖。

5.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用于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各高校在广泛征集、组织校级评选并公示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组委会组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6.指导教师奖

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7.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及优秀团员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及优秀团员用于激励本届大艺展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等集体项目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社团及成员。

九、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高大艺展活动质效,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二)各高校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如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以及微博、官微等平台载体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鼓励高校将学生参加大艺展情况纳入学分管理。

(三)河南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统筹校内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省级展演的各项工作。要制定好大艺展现场展演活动方案,配合做好作品报送、评审、上传工作,规范使用专项经费,为大艺展的圆满举办做好保障。

(四)各校展演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各高校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

附件:1.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联系人:张雨霏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别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参展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集体项目应不含在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一)集体项目

1.声乐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指挥各1人(应为本校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师生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以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为主要表现形式。

4.戏剧(戏曲)

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含戏剧及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

5.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个人项目

1.声乐

在美声、民族、流行中自选一种唱法,演唱一首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在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或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一首作品,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在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中自选一种形式,表演一个舞蹈片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曲

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5.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别

艺术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影视不超过6人)。绘画、书法、篆刻项目参展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多人创作应不含在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一)绘画

包括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及其他画种(数字绘画除外)。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对开(34.5cm×138cm)或四尺斗方(69cm×69cm),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54cm×78cm。

(二)书法

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69cm×138cm)。

(三)篆刻

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34.5cm×138cm),印章数量8—12方,边款不少于3方。

(四)摄影

分为单幅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25.4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五)设计

分为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六)影视

1.纪录短片

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2Mbps,时长3—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内容需为真实事件或人物记录,主题明确、结构完整。拍摄设备不限,需配中文字幕。引用第三方素材(如历史影像、新闻画面)需在画面中注明来源。

2.剧情短片

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2Mbps,时长5—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5GB。要求剧情完整、人物鲜明、主题清晰,具备一定叙事张力与视听表现力。拍摄设备不限,需配中文字幕,应为原创剧本,不使用网络视频素材。

3.AIGC动画短片

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5Mbps,时长2—5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内容需为AI生成或辅助创作,形式不限(2D/3D/混合),鼓励探索AI与叙事、美学的结合。需提交创作说明(含AI工具使用比例、创作流程简述)。角色、场景、音效鼓励原创,引用素材需注明来源。

三、节目和作品相关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校级展演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报送节目和作品。

1.总体比例。各高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中,甲组均不低于60%,乙组均不超过40%。艺术表演节目中,集体项目不低于80%,个人项目不超过20%。艺术作品中,摄影不超过20%。

2.艺术表演节目。各高校报送的节目应覆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且每一类均不超过节目总数的30%。同一学校同一类别节目报送不超过2个。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1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3艺术作品。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每人限报1件。多人创作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4.指导教师。艺术作品(影视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艺术表演节目和影视作品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二)格式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以视频形式报送,每个节目视频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以单独文件制作,不得用多个文件拼接合成。视频格式为

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0Mbps,文件大小不超过1G。视频以“项目性质(集体/个人)+项目类别+节目名称”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艺术作品。

(1)作品(不含影视)不需装裱,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形式报送。作品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分辨率为300dpi。艺术作品原件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类别、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影视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

(3)所有作品均须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三)省教育厅有权将获奖项目在平台、展馆等展示展出,或进行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费用,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艺术作品待活动结束后退还作者本人。

附件2

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内容要求

工作坊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开展创作实践。

(一)艺术与科技。以艺术创意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紧扣教育数字化发展要求,推动艺术与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等深度融合,展示兼具人文内涵与技术创新的跨界实践成果。

(二)艺术与校园。以艺术美化校园、营造良好校园美育氛围、提升审美品位。围绕校园环境设计、文创产品、校服设计等,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

(三)艺术与生活。将艺术融入日常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兼顾实用与审美,围绕日用品、装饰品、家居用品等开展创作,以艺术提升生活品位、审美韵味。

(四)艺术与乡村。围绕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建设,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产业升级。在艺术乡建、景观设计、墙绘、农特产品包装、非遗活化与农文旅融合等方面,展示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报送工作坊项目至省级活动组委会。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特色描述(含互动体验设计)、展区设计方案以及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每队人数不超过12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全省汇演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包括基础展台、操作台和座椅,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一、选题范围

(一)学术论文

1.学校美育的内涵与价值功能

2.中华美育精神的内在意蕴与时代价值

3.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践路径

4.高校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路径

5.高校学科美育与创新型人才培养

6.“五育并举”视域下高校美育育人模式创新

7.新时代高校美育评价改革

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美育的策略与路径

9.高校数字美育新生态构建

10.艺术师范教育改革发展

11.高校艺术教育中外比较

12.高校美育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路径

(二)教学改革案例

1.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2.高校美育课程与教材建设

3.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4.高校跨学科美育实践

5.高校美育专门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

6.高校美育评价制度建设

7.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建设

9.艺术展演育人实践

10.艺术师范教育基本功展示引领人才培养

11.高校助力乡村学校美育提质发展

12.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建共享

二、有关要求

(一)人数要求

学术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教学改革案例以单位名义提交,完成人不超过3人。

(二)材料要求

1.学术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含摘要(300字左右)、3—5个关键词、正文(不少于5000字)及参考文献,论据充分,论证清晰、有条理,有实践指导意义。A4排版,页边距上3.8cm、下3.2cm、左3.5cm、右2.5cm;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

体二号居中;副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破折号);正文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序号“一、”),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序号“(一)”),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序号“1.”,数字为TimesNewRoman);正文仿宋三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30磅。

2.教学改革案例。应为某地区或某高校美育改革经验总结,提交“文字+视频+图片”组合材料。文字材料须包含背景、做法、成效、建议等要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字数5000字以内,排版格式参照学术论文相关要求。可选择性提交1个视频和5张以内图片,内容要紧扣文字材料,充分展示美育改革实践成果。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或MOV,大小不超过1G。图片选取代表性场景、作品、成效,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为300dpi。

(三)报送方式

各高校要在广泛征集基础上,认真组织校级评选,并按照规定数量公示后推荐优秀成果报送至省级活动组委会参与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