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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证明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8-08   浏览:次

一、申请材料

学生证或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一) 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 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

(三) 打印证明;

(四) 学籍科盖章。

三、承办科室: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四、承办人员: 

五、服务电话:

六、办理时限:

1 天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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